解密UFO之谜 飞碟存在的可能性有多少?

2019-12-28
目前,几乎所有有关UFO的研究都是小规模的,一般是一两个人就某设想进行研究,既无足够的精力也缺乏必要的资源支持。这种行为令人尊敬,但收效甚微。这种研究的问题在于缺乏只有大规模研究才可能得到的数据,而缺乏数据也就意味着很难取得进展。

这种小规模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向:
1.“大圆”曲线;
2.月径幻觉;
3.制作频率图。
UFO目击符合“大圆”曲线的理论曾经风光一时。早期的目击时间示意图似乎证实了这种观点,可近年使用电脑技术研究后发现,即使是随机的数也符合“大圆”曲线的规律。

杰奎斯和贾宁·瓦利专门研究那些看起来低于树顶的UFO,将估计的UFO直径与目击者估计的距离进行对比,结果发现这类目击事件符合宇航员和心理学家所称的“月径幻觉”现象。而这种现象只有在看到真实的实体时才会出现。既然如此,我们就得接受目击者有关UFO有着旋转对称轴的说法。这个真实的物体不一定是个人造物体,也可能是种自然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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瓦利另一个不是十分可靠的成就是将1947年到1962年间每周与每日的UFO目击总数进行统计,并用曲线峰值(每2年2个月)与地球与火星会合(每25.4个月)的时间相比较,发现1950年到1956年间,两者的峰值相当吻合,其他年份就不太相符。峰值不但出现在地球与火星会合时,也会出现在基波左右(大约每13个月)。问题来了:为何UFO只在火星与地球相会和在太阳对边时才造访我们?很显然,与火星会合周期说并不是最终的答案。倘若把木星每13.1个月的会合也算上,这倒是挺符合观察周期的,只是每个偶数峰值与每个奇数峰值大小不同。倘若可能的话,也许要把火星、木星、土星甚至其他行星的会合全部考虑上,才能够得出符合UFO目击事件的频率图。
 
退休陆军中校雷蒙德·凯利进一步提出了一种可能。他认为,外星文明造访地球更可能受限于预算,而不是要降落的地域。他认为,经济学家也许可以通过研究UFO目击事件的波动情况,获取有关外星人的财务结构信息。这个理论还可以加上贸易和旅行方面的宗教限制,但没有这方面的资料。?


飞碟品种繁多,不过意义不大。看看现在美国空军有多少种类型的战斗机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。

很显然,对UFO进行精细的科学研究是很有必要的。但到目前为止,我们还没有在所需精细程度层面开始这方面的研究。当然,我们还要注意避免陷入另一个误区,即认为我们已知并接受的物理定律是万能的。

这5个基本物理定律包括:

1.每个作用力定有大小相等而方向相反的反作用力;
2.万有引力定律;
3.能量守恒定律;
4.光速最快;
5.运动物体能获得的最大能量,是爱因斯坦的著名公式E=mc2。
 
第1和第3定律似乎很稳妥,但让我们再仔细斟酌一下。实际上,第3定律只有在相对论成立的前提下才成立。就此而言,定律4和5也是同理。但是,相对论自1915年以后就完全修正了这些物理概念,在此之前至高无上的是牛顿力学。我们还需注意,广义相对论并没有被证实(本文写于20世纪70年代,当时,广义相对论的很多推论还没有被证实——编者注)。

于是,就出现这个奇怪的局面:这5个定律似乎否定UFO是外星人控制的,但其中有3个定律还不一定成立。再者,第2个定律还没有在加速度情况下得到测试。因此,我们在UFO问题上还不能以先入之见否定外星人可以控制UFO。

中等规模的研究只进行过两项。第一项是由巴特尔纪念研究所费时2年对2199起UFO报告做的统计分析。第二项就是政府出资由科罗拉多大学康顿博士牵头的科研团队对约90个UFO目击案例的精细研究。不幸的是,这项研究在项目开始时就失去了大众的信任,因为康顿说了不合时宜的一段话:“我现在的趋向是建议政府退出这个项目。我现在的态度是:这很简单。”在整个项目进行过程中,他都没有改变过这种观点。他还因为从来没有去实地考察而备受批评。还有一点降低了人们信任的是,最终报告用了很大篇幅来责难合作者未能进行有效的调查,但他们也为此感到内疚。此外,报告的写作模式使读者获得数据变得困难。这也许不是有意为之,但所有肯定结论都是基于对2/3的样板进行研究得出,这显得很怪异。

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,在大约90个案例中,有至少31个(也许是34个)案例被归入“未知”一类。请别误解我的本意。《康顿报告》也许很对,但也许很错。证据此时不能证明结论。削弱了人们对报告信任的最后一点是康顿在报告里的说辞:“金星、木星、天王星、海王星和冥王星离太阳太远,因此太冷,生命不会存在。”任何一位优秀的天文学家都会告诉你只有冥王星符合这种说法。不过,项目取得的一个成就就是开创了对信息进行过滤、选用关联信息的方法。

尽管缺乏大量经过筛选的信息数据,没有使用《康顿报告》的数据,巴特尔纪念研究所的科学家和工程师还是对UFO目击报告做了细致的统计研究,统计分析的结果也很有趣。这是基于对2199个独立的,已被评估、分类的案例进行的研究。UFO目击报告分布情况如下表。

第一、二类包括那些目击原因无法确定的案例(居然占了30.6%,基本上与《康顿报告》里“不明”一类的比例相差无几)。第一类包含了所描述的物体的运动不符合“已知”现象的模式,其比例居然达到近20%!第二类目击报告因为没有足够的信息,无法判断是普通物体还是已知自然现象。其他三类简单易懂。最后一类包括鸟、谎言、探照灯打到云上等。